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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恢复部分城市客运经营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4月30日起,我市逐步有序恢复主城区部分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营。为确保复运工作顺利开展,4月30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建平带队督导检查部分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停靠点及公交枢纽站复运首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在万合客运园区各出租汽车公司和火车站公交枢纽站等地,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和与工作人员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公交和出租汽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并检查公交和出租汽车是否按规定运营。

督导组要求,市公交集团和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在保障车辆通畅运营的同时,严格执行《城市客运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落实司乘人员防护、体温检测以及车辆卫生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对未佩戴N95口罩、一次性防疫手套或体温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上岗服务。市公交集团要遵循“一趟一消毒一保洁”的原则,对公交车进行消毒、通风处理;出租汽车要佩备消毒液和消毒工具,按照“一乘一消毒”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区域消毒,确保车辆消杀、通风不留死角。

当前正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运关键时期,各有关企业要坚决肩负起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运,全力做好运输组织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健康要求和出行需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断强化对市域公交和各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管职责,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